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及我市城区教育资源现状,我局经多方征求意见,制定了第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8月22日至8月25日。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与南康市教育局联系,联系电话6612990、6613479。
南康市教育局
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
第六小学学区划分的方案
一、学区划分的基本原则
1、以人为本的原则;
2、科学、合理调整教育资源的原则;
3、方便群众、就近入学的原则;
4、方便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原则;
5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,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。
二、第六小学学区划分的具体办法
按实际居住地为准,以105国道为界(东起光明家俱城,西至105国道与南水大道交界处),此范围内以东的居民和金鸡村、坪岭村一组、二组的村民,包括工业园区、家具城开发区、恒辉大景城住宅区,划入第六小学学区,同时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。此范围内以东的其他村民,原则上到所属村的小学就读。其他学校的学区原则上不变。
三、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。
附:第六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

南康市教育局
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